各系(院)、柏杨校区: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院校非学历教育情况调查的通知》(川教函[2007]435号)精神,我校专此开展非学历教育情况调查。按照省教厅的要求,各系(院)重点清查在举办各种形式的非学历培训中,是否有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是否有未经学校管理部门备案、系(院)自行举办的违规行为,并认真检查督促,规范整改。通过此次调查,各系(院)今后举办的非学历教育,应报我处备案。各系(院)在自查的基础上填报《高等院校举办非学历教育情况调查表》(见附表)。清查情况统计时限范围是2007年1月—2007年8月20日,并于9月17日前交继续教育处,由继续教育处汇总后于9月20日上报四川省教育厅。
附表: 《高等院校举办非学历教育情况调查表》
继续教育处
二00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