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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教育学院职责

    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用型自学考试,统筹全校各类非学历教育与培训进行统一管理和办学的二级学院,具有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双重职能。挂乐山师范学院培训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有关继续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学校总体发展思路,提出学校继续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牵头实施,促进继续教育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形成职前职后教育相衔接、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的继续教育体系。

    2、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精神和学校年度工作要点,拟订学校继续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并牵头实施。

    3、负责申报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及应用型自学考试专业,编制和申报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应用型自学考试、各类非学历教育的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及招生录取等工作。

    4、负责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籍管理、应用型自学考试的考籍管理以及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审定毕业生资格,办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做好成人高等教育及应用型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相关工作。

    5、负责学校继续教育的教学运行与管理,制订(修订)成人高等教育学分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学活动,对教学各环节进行检查、指导和质量监控;负责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任课教师的选用及考核工作;负责有关继续教育考试命题、试卷印制、考试组织、阅卷及成绩管理等工作。

    6、负责校外合作站点的考察、报批和设立,做好对校外合作站点的检查、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

    7、负责乐山师范学院培训中心工作,组织教师教育职后培训(国培、省培等)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和评估。负责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各类非学历培训的牵头实施及指导、管理工作。

    8、负责职业工种的申报,组织开展各种非学历教育、职业培训、职业资格和技能认证等工作。负责除教师资格证外的培训、职业认证与鉴定组织与实施工作。

    9、负责继续教育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管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继续教育的理论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探索继续教育的规律,加强继续教育的市场调研;组织召开全校性的继续教育业务工作会议、学术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

    11、负责校内外继续教育经费的结算、核拨和内部津贴的分配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继续教育招生办公室

    负责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与校外合作等工作。

    1、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申报。

    2、负责继续教育招生宣传资料编制、招生宣传与咨询、生源市场拓展。

    3、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成考术科试题命题组织、试卷印制与保管、试卷分发等工作。

    4、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成考术科考试组织、阅卷组织、成绩统计与报送、查分等工作。

    5、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与录取通知书发放,以及招生遗留问题的处理、调查和处理有关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宣传及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6、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校外合作工作。包括成人高等教育校校外合作站点资质审查与实地考察、合作协议拟订、合作站点的设立与招生宣传督查、合作站点检查评估等相关工作。

    7、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站点的备案申报。

    8、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前置学历审核未过学生的在线审核,在籍学生转专业、信息更改,毕业生电子摄像、照片清理,毕业生注册,学历勘误等工作。

    9、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校学生的学生证办理、学生档案管理及迁转等工作。

    10、督促教学单位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与日常管理等工作。

    11、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校外合作经费结算工作。

    12、负责有关规章制度的拟订与落实等工作。

    13、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网站的信息维护工作。

    14、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工作。

    15、负责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的颁证。

    继续教育教务科

    负责全校成人高等教育与应用型自学考试的教学教务管理工作。挂自学考试办公室牌子。

    1、负责成人高等教育学分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教学计划落实。

    2、负责成人高等教育集中面授教学、网络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3、负责学历教育的教学研究,组织教学质量检查、教学经验交流,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价。

    4、负责成人高等教育统考课程命题、制卷、考试安排、监考、巡考等工作。

    5、负责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建设工作,组织课程申报、立项、验收、上线使用等工作。

    6、负责高等教育应用型自学考试的专业建设工作,制定并论证、申报一年一度的自学考试续办和新开考专业。

    7、负责全校应用型自学考试各专业考生的注册、报名、报考的组织与指导工作等工作。

    8、负责应用型自学考试助学班的分班与管理、辅导教师的选派与考前助学的安排,准考证及座签的办理与发放等考务工作。

    9、负责做好应用型自学考试命题、审题、阅卷以及统考及省考课程试卷的保密与管理、论文答辩及实践性环节考核等工作。

    10、负责考生成绩转、免上报及考籍更改等工作。

    11、负责自考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的颁证。

    12、负责应用型自学考试校外教学站点工作。包括校外教学站点资质审查与实地考察、合作协议拟订、合作站点的设立与招生宣传督查、合作站点检查评估等相关工作。

    13、负责应用型自学考试校外教学站点的备案申报。

    14、负责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普通话、外语、计算机等等级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相关工作。

    15、负责各类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学分认证、转换等工作。

    16、负责应用型自学考试校外合作经费结算工作。

    17、负责有关规章制度的拟订与落实。

    18、负责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建设与维护等工作。

     

    培训中心办公室

    1、负责学校培训中心工作,牵头组织教师教育职后培训(国培、省培等)、党政干部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等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的项目申报、实施及指导、管理和评估等工作。

    2、牵头组织“国培”、“省培”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和评估。

    3、牵头组织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各类非学历培训的牵头实施及指导、管理工作职业技能培训等非学历培训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和评估。

    4、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培训质量和日常管理。包括收集、整理培训的工作方案、学员信息、培训落实、培训总结、学员(送培单位)反馈信息等相关工作,具体落实培训简报信息。

    5、协助承担培训单位做好培训经费管理。

    6、负责有关规章制度的拟订与落实。

     

    职业技能认证与鉴定中心

    1、依托学校国家职业技能认证与鉴定所(川—145所),围绕学校学科及专业建设,积极推进职业技能认证与鉴定工作,为校内外人员提供职业技能认证与鉴定的指导服务,开展职业技能建设研究。

    2、结合学校普教学科专业,对接省级相关部门及行业组织,积极开展各专业对应的职业技能认证与鉴定的申报、协调等工作。

    3、积极开展职业技能认证与鉴定项目的规划、鉴定工种申报等有关工作。

    4、负责组织各类职业(工种)考评员的推荐和培养工作。

    5、负责组织鉴定报名、考试、成绩评定与报送等工作。

    6、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的办理、登记与发放工作

    7、负责职业技能认证与鉴定所年检和评估、档案管理工作。

    8、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开展职业技能建设研究。

    9、负责有关规章制度的拟订与落实。

    10、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11、负责继续教育学院档案管理等工作。

     



    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办公室:师科楼底楼              邮箱:jxjyc@lsnu.edu.cn            电话:(0833)227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