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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2026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7-10

乐山师范学院2026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校内、外教学点,各位毕业生:

学校2026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工作定于2026年911日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川教〔2021〕124号)、《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乐师院继教【2024】20号)等文件精神和乐山师范学院2026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安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一)申请对象

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49月及以后毕业的本科生

(二)申请时效

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当年提出申请,最迟不得超过两年,并且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三)政治思想品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纪律。

(四)知识水平与专业技能要求

1.课程成绩要求: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成绩合格且每门学位课程成绩不低于75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③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它毕业实践环节。

2.论文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且毕业论文经逐级审核通过。

2.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参照《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授予学士学位毕业论文的规范化要求》(见附件5)。学校将组织开展提交申请的毕业论文审查工作。

论文意向填报与毕业论文、查重报告上传:所有申请学生须于 2026731日前完成学位申请意向表填写由学生本人在“青书学堂”论文平台自主完成毕业论文和论文查重报告线上上传工作;青书平台账号权限由学校统一开通,具体开通时间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逾期未填报、未上传毕业论文和查重报告,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②审核材料。对于助学点汇总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检查学位外语水平是否达标、学位课程成绩是否符合要求、毕业论文成绩是否合格以及是否在申请时间内。

③重复率检测。查重范围:毕业论文的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绪论(引言)、正文、结论(结语)、参考文献。查重结果总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20%

④教学院第二次论文指导,指导老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全过程指导,若学生不按照要求修改论文,指导老师可不通过该次学位申请

⑤通过指导的学生需参加答辩(答辩时间由教学院另行通知)。答辩通过方可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⑥经学校公示发文无误后,最终上传学信网,发放学位证。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

2.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3.学校规定不能申请学士学位的。

二、学士学位申请提交材料

(一)毕业生个人应向所在教学点提交材料

1.《四川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1份。(见附件1)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3.本科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不低于180天)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学位外语水平达标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自考毕业生需提供《考籍表》复印件1份,成教毕业生需提供《成绩表》复印件1份。

7.提交申请的毕业论文电子版。

8.蓝底两寸彩色照片纸质版4张(每张背后注明学生姓名),电子版文件以毕业生身份证号命名(注意:为有效进行学位电子注册,照片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10-40KB之内,JPG格式)。

9.乐山师范学院学位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由本人签字和按指印。

10.学生毕业论文的知网查重报告。

提示:申请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由学生本人承诺提供的复印件真实准确,并在复印件上签字按手印。

二)各教学点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的材料

1.提交申请的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一人1袋)

2.《推荐申请学士学位的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名单》(附件2)电子文档及教学点盖章的纸质文档1份

3、《申请学位学生电子注册信息表》(附件3)电子文档。

三、提交材料的时间及联系方式

1.毕业生于2026820日前向所在教学点提交申请材料。

2.各教学点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审核后,于202694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845221371@qq.com 。于202698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邮寄(顺丰快递)至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104室(老师收),电话:0833-2276585,因过时将不再受理、补办因教学点未按时提交材料、未按要求使用顺丰邮寄等失职行为,导致学生学位申请审核失败、无法正常申报的,相关责任由对应教学点全权承担。


                                            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7月10日


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办公室:师科楼底楼              邮箱:jxjyc@lsnu.edu.cn            电话:(0833)227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