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6]55号),《乐山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乐师院继教[2019]12号)等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教学点初审,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拟同意强远霞等8名学生调整专业,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2日-11月1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0833-2276333)。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25年秋季学期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