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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通知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0-23

 

关于征集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22249 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联合办学单位(校外教学点)征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有合作办学意愿的单位提交报名资料并商谈合作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教学点设置条件

(一) 资质条件

可以申报成为设点单位的资质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成人高校、开放大学以及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2.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但仅限招收该企业内部职工,不得面向社会招生。

3.条件良好、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实施成人文化教育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设点单位还必须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三年以上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包含成人文化教育类。

(二) 办学条件

1.具有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辅导教师、和管理人员。

设点单位至少配备3名专职管理人员(含负责人1人),专兼职管理人员与学生比例不低于1200;每个设点单位都配有辅导教师,辅导教师与学生比例不低于1100

2.具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设施设备、实验实训和学习资源等软硬件条件。

直接用于教学的计算机不少于40台(学生规模为200人以下),每增加100人按照110增加,机位数和学生数比例不低于15;可使用图书藏量不少于5000册,有可供使用的电子图书资料;开设外语类专业的还应当配备不少于40座的语音室;与开设专业相适应的实验实训条件。

3.具有固定的、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同时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网络安全等有关标准和要求。

教学用房包括教室、计算机用房、实验实训室,不含办公室、会议室、教研室、图书馆、室内体育用房生均教学用房面积应不低于1平方米/生。

教学场所总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学生规模为200人以下),学生规模每增加100人,教学场所总面积增加50平方米

如果是租赁场地办学,租期不低于三年。

4.民办设点单位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

(三) 专业开设条件

申报专业仅限专科、专升本两个层次,总的专业数不超过10个。

(四) 招生条件

校外教学点开设的每一个招生专业,每年交费报到注册学籍学生人数应不低于25人;如果某站点某专业当年交费报到注册学籍学生人数低于25人,该站点的该专业第二年停止招生。

(五) 设点区域及合作高校数量条件

1.乐山市域内设置校外教学点,原则上不得超过 5 个;属地乐山市域之外设置校外教学点,原则上同一市(州)不超过 2 个。

2.同一校外教学点合作高校原则上不超过 3 所。

二、征集时间及提交材料

1.202511812:00前将所有申请电子材料打包发至(压缩文件夹及邮件主题均以“申请单位+成教站点申报”命名) 348555771@qq.com,待进行站点实地考察时再提供纸质材料。

站点申报所需材料清单:

1.申请表(详见附件1)。

2.开设相应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模板见附件2

3.承诺书。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不传让办学权、不设立点外点、不与中介机构合作等。(模板见附件3

4.资质材料。资质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法人资质副本,办学许可证副本,教学与办公场地权属证明(如果是租赁场地办学,还要提供租赁合同);设备、实验实训和学习资源等清单;

以上资质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

5.教学点人员配备表(详见附件456及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6.办学风险应急预案(模板见附件7

7.校外教学点申报基础信息表(详见附件8

8.申请单位提供的所有都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事宜

1、实地考察。学校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将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承诺书、相关资质等材料进行初审,对基本符合设点要求的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2、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根据考察情况,将符合设点要求的申请单位材料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是否与该单位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合作。

3、学校公示。根据校长办公会会议审议结果,对符合设点条件、学校同意设立的校外教学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设点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专业名称、层次、学制、招生对象、线下面授教学和辅导(含实践教学)学时比例、拟招生人数、招生范围、学费标准、有效期限等。

4、签订协议。学校与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签订“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合作协议”;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备案通过,本协议立即生效;如果备案未通过,本协议自动作废,属无效协议。

2025年教育部备案通过后,备案申报3年内可以续备案,续备案成功后甲乙双方3年内都可以开展校外教学点合作,合作协议一年一签。

公示后有异议的,学校将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有关情况。核实相关情况后,符合设点条件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申报备案,备案成功后开展相关合作;不符合设点条件的单位,不签订合作协议,不申报备案,不开展相关合作;对弄虚作假单位,5年内不接受相关申请与合作。

5、特别提醒:在教育厅备案审核通过、协议生效之前,任何单位及个人不能以乐山师范学院或乐山师范学院校外教学点等名义开展招生宣传及相关工作。

6、联系人及电话:成老师(139802778050833-2276818)。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申请表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开设专业可行性论证报告

附件3:乐山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承诺书

附件4:乐山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人员配备表

附件5:乐山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辅人员配备详表

附件6:乐山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校外管理人员配备详表

附件7:办学风险应急预案

附件8:校外教学点申报基础信息表

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1023

附件1

乐山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申请表


填表时间:

一、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普通高校 £职业院校 £成人高校 £开放大学

£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国有大中型企业 £民办非企业单位

详细地址

四川省 市(州) 县街道及门牌号

单位网址


联系方式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站点负责人





站点联系人





招生咨询电话


传真


公众咨询及意见反馈电子邮箱


邮编


法人代表(或营业执照)

登记证书发证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学许可证发证机关


办学许可证编号


办学许可主管部门


办学许可发证时间


对公账户开户行


对公账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编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三年以上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包含成人文化教育类


办公及教学场地属性

£国有 £自有 £租赁 £其他

场地租赁时长

年( 日至 日)

现有成教学生

预计每年招收成教学生

辅导教师

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兼职管理人员

专兼职管理人员与学生比(不低于1:200


可用的办学场所面积(m2

m2

专业教学实训用房场所面积(m2

m2

教学用房(包括教室、计算机用房、实验实训室,不含办公室、会议室、教研室、图书馆、室内体育用房)总面积(m2

m2

教师教研办公用房面积(m2

m2

生均教学用房面积(不低于1m2/生)

m2/

行政办公用房面积(m2

m2

录播、直播室面积(m2

m2

教学场所总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学生规模为200人以下),学生规模每增加100人,教学场所总面积增加50平方米

/

可供使用的计算机数(台)

机位数和学生数比例(不低于1:5


语音室规模(开设外语类专业的校外教学点需提供)

可供使用的图书藏量(册)

场所是否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网络安全等有关标准和要求

/

其他教学设施、仪器设备、实验实训和学习资源等软硬件条件


现有成教合作高校名称


申请专业(仅限专科、专升本,总的专业数不超过10个)

专科专业:

专升本专业:

主要生源市场


高等学历教育工作

经历或经验


二、申请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继续教育学院意见

 

£基本符合成教校外教学点备案申报条件,建议考察。

 

£不符合成教校外教学点备案申报条件,不予考察。

 

负责人签字(盖章):  

















乐山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拟设校外教学点基本情况

拟设校外教学点基本信息

设点单位名称


设点单位所在省辖市(区)


设点单位法人


设点单位性质


设点单位主管或审批部门


校外教学点地址


校外教学点邮编


设点单位负责人


设点单位负责人

电话


校外教学点联系人


校外教学点联系人

固定电话


校外教学点联系人

邮箱


校外教学点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是否为跨省设置

校外教学点

是否承接对口帮扶、行业紧缺人才培养任务

是否为“双一流”

建设高校

是否为医学或涉医

校外教学点

协议中设点单位经费

分成比例(与学费总额之比)

50%

专业名称

招生层次

招生人数

收费标准





















计划在籍生总数


本科人数


专科人数


拟设校外教学点办学条件

可用的办学场所面积(平方米)


专业教学实训用房

场所面积(平方米)


可供使用的计算机数量(台)


录播、直播室面积

(平方米)


教师教研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


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


语音室规模(开设外语类专业的校外教学点需提供)


可供使用的图书藏量(册)


场所是否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网络安全等有关标准和要求


其他教学设施、仪器设备、实验实训和学习资源等软硬件条件










 

附件2

乐山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开设专业

可行性论证报告

 

 

一、开设XX专业必要性

社会需求情况,近几年考生报考情况等

二、教学点自身师资及设施设备情况

三、生源市场及招生规模


 

附件3

乐山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承诺书

 

乐山师范学院:

我是xx(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XX(性别、身份证号码),我单位与贵校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合作,现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开展工作,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2.不做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违背协议、危害乐山师范学院及学生权益之事。

3.不转让办学权、不设立点外点、不与中介机构合作等。

4. 学生学费按规定由学生直接缴纳至乐山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教学点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盖手印):


 


附件4

乐山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人员配备表

 

设点单位名称

类别

总人数


辅导教师



教辅人员



专职管理人员


 

 

 


 

附件5

乐山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辅人员配备详表


 

设点单位名称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职称

学历

学位

所在单位

专业领域



















































































附件6

乐山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校外管理人员配备详表

设点单位名称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职称

学历

学位

所在单位

专业领域



















































































附件7

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XXX教学点

办学风险应急预案(样本)

 

为切实做好教学点办学风险防控和安全稳定维护工作,根据乐山师范学院相关规定和合作办学协议约定,现制定办学风险应急预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校外教学点办学风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分管领导 XXX

副组长:职务XXX 姓名XXX

职务XXX 姓名XXX

(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员:由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二、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一)招生工作风险

1.风险表现:

2.防控措施:

3.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4.配合单位(没有可删除):

(二)收费工作风险

1.风险表现:

2.防控措施:

3.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4.配合单位(没有可删除):

(三)学生管理安全风险

1.风险表现:

2.防控措施:

3.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4.配合单位(没有可删除):

(四)安全管理防控风险

1.风险表现:

2.防控措施:

3.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4.配合单位(没有可删除):

(五)其它风险

1.风险表现:

2.防控措施:

3.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4.配合单位(没有可删除):

三、有关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对教育部、省教育厅和乐山师范学院有关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的政策宣传、教育引导,促进教学点各级各类教师、辅导人员、管理人员及广大学生正确认识、深刻理解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办学风险防控和安全稳定维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服从上级相关政策要求上来。

2.加强舆情管理。.........

3.有效维稳处突。.........

 

 

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XXX教学点(公章)


 


附件8 校外教学点申报基础信息表(本表发电子稿即可)

站点名称

站点详细地址

法人姓名

法人身份证号

法人电话

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身份证号

负责人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身份证号

联系人电话

开户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办公室:师科楼底楼              邮箱:jxjyc@lsnu.edu.cn            电话:(0833)227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