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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第三批“网络课程”建设的通知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28

各教学院:

为了持续推进学校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建设,学校拟启动第三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立项申报。531日前,申报教师根据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所涉及学科专业、层次,自行组建网络课程建设项目团队,填写《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建设申报书》(见附件一),经相关专业教学单位审核汇总(汇总表见附件二)将纸质及电子稿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成教教务科。邮箱:466306005@qq.com ,电话:2276818

二、课程立项。20186月。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人员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 确定拟建设的网络课程立项并予以公示。立项课程认定为校级课程建设项目(校级教改类)。

三、师资聘用。继续教育学院与网络课程建设负责人(主讲教师)或团队签订网络课程建设协议,划拨项目建设启动经费5000元,课程建设经费每门课为2万元(包含启动经费5000元),按学校相关规定使用。

四、课程建设。建设期为一年,2018年6月一2019年6月。课程建设教师按《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件资源建设标准》(见附件三),在建设期内完成课程建设。期间继续教育学院对课程建设不同阶段,分别进行早、中、后期三次检查,以促进课程建设。

五、课程验收。时间:20196月。网络课程建设期满,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对建设课程进行验收评审并予以公示 。

六、网络课程的使用。时间为201910月以前。验收合格的网络课程投入网络平台供继续教育学生使用。

七、课程产权。学校组织建设的网络课程,其产权属于学校,任何人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在校外转让或使用。

   

   附件一: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建设申报书

附件二: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

附件三: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件资源建设标准

 

 

 

继续教育学院

二O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办公室:师科楼底楼              邮箱:jxjyc@lsnu.edu.cn            电话:(0833)227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