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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处关于做好“五•一”节成教学生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4-24

 

 

各教学院、各办学点:

根据学校《关于201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调休的通知》,“五·一”节期间放假三天,即429日、30日、51日,学生51日返校,52日开始正常教学。

现将放假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一”放假离校前,各办学单位要对学生进行消防、交通、外出旅游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法纪教育和文明礼貌教育,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各办学单位要严格管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准确掌握学生去留情况,学生离校必须向所在办学单位书面请假(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私自到地震受灾的地区去),同时住校学生应在所住学生宿舍的公寓管理员处登记,离校期间应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手续不全、非法运营的车辆。

三、放假离校前,各办学单位要安排、组织学生搞好教室、宿舍、公区的清洁卫生。

四、学生在放假离校时,应将贵重物品带离办学单位或妥善保管,以免造成损失。

五、学生放假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张贴大、小字报;不得打架斗殴;不得参与赌博;不得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参与非法传销;不得参与任何邪教组织,违者根据相关严肃处理。

六、放假期间学生严禁酗酒、严禁下河游泳,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七、放假期间,留校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八、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集体组织外出活动。

九、学生在节假日收假后必须按时返校,原则上不准学生以请假的方式延期返校。

十、各办学单位在放假期间应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处

201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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