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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应用型自考2013年下半年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19

 

各学院:

我校2013年下半年应用型自考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川教考院自[2013]18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次办证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所在学院需要准备的材料

1、收集毕业生提交的毕业申请书。按照考生本人提交的毕业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二份,认真核对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民族、专业名称等)。

2、制作毕业生名册。根据省考办下发的2013年下半年毕业生预提名单,按照毕业条件认真审查、核实并制作毕业生名册(模板见附件2)一份。毕业生信息应准确无误并经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

3、完善学历信息表。按照要求准确无误的录入本科毕业生的学历信息,认真填好学历信息表(样表在继教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注:凡2012年以后(含2012年)上报毕业论文成绩的不再验其学历信息。

4、收集本科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毕业生应向所在学院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A4纸复印)一式两份,且毕业生需在学历证书复印件上写下“此件真实可靠,若有不实,愿接受相关处理”承诺。各学院按照毕业生名册顺序整理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二、毕业申请材料的报送

各学院请在2013126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稿和纸质文档)交继续教育处自考科,同时统一领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组织指导学生填写。

继续教育处

20131118

 

附件1毕业申请书

附件2各学院毕业生名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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