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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师院继 [2005]1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成教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7-11

 

各系、旅游学院及柏杨校区: 

 

师院成立五年来,我校成教教学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得力、规范有序;但个别办学单位也存在一些问题。又因上期末进行了新的一轮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后,相当一部分系(院)分管成教工作的领导和专干都有所变动,为了实现平稳过渡和进一步规范成教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计划管理 

1、各级各类成教均须严格按照校颁教学计划开设课程,若有计划变动须报继续教育处初审后转报学校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任何单位都不可自行其是。学校再次重申:函授办学必须按计划足额开够课程门类和规定课时数。 

2、新近批准新招的各级各类成教专业,仍按例行规定先由办学单位制定试行计划组织教学,报继续教育处备案,待运行两年后根据运行情况修订完善后,再由继续教育处汇总和初审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正式颁发教学计划。 

3、应用型自考各专业,无论国考课或校考课程,均须严格按省自考办颁发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违者,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狠抓常规管理 

1、各级各类成教均继续按照学校颁发的“成教教学常规管理规程”执行。 

2、成教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各专业学生的考试试卷和毕业论文,由各办学单位长期保存,以备学生申请学位时省学位办和学校抽查。 

3、各期各任课教师的教师教学工作计划,须经系领导签审后执行,并由各办学单位长期保存,以利今后上级对我校的成教工作评估。 

420052006学年度第一学期的各级各类成教及应用型自考各专业各年级的开课计划,请各办学单位务必于10月底前报继续教育处,以便统一归档。 

三、确保教学质量 

1、各办学单位,均应确保每门课每个学生都有教材,并做到提前或按时到位。 

2、各级各类成教,特别是校外办学点,原则上应遴选讲师以上职称的优秀教师授课,坚决杜绝专科、本科和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和锅煮”的现象,以切实维护我校声誉和在严峻的生源大战中长期保持强有力的竞争优势。 

3、严格考试。脱产学生的考核(含考试、考查),参照普通本、专科的要求组织进行;考试违纪者和经补考仍不及格者,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成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函授学生的考试,一定要取消零补考,否则,将严重影响我校办学声誉。 

4、要认真抓好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和应用型自考独立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认真搞好指导和答辩,切实把好质量关。 

5、自本学期起,继续教育处将在学校分管院长领导下,组织专门力量到各系(院)特别是各办学点进行教学质量抽查,狠抓整改,以不断提高我校成教整体办学水平。
 

 

乐山师范学院

二○○五年九月四日

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办公室:师科楼底楼              邮箱:jxjyc@lsnu.edu.cn            电话:(0833)227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