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院应用型自学考试校考课程教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运行,确保校考课程教学质量,根据省自考委、自考办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我院应用型自学考试校考课程教学管理暂做如下规定:
一、各门校考课程教材,均应按照省自考办颁发的各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书名、编者,版本要求,在开课前准确、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二、各办学系在任课教师的选聘上,应选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责任心强,长期担任教学工作且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校考课程的教学工作。
三、强化课堂教学这一主要教学环节。各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考试计划、大纲和指定教材,认真开展教学工作。要根据课程所规定学分,保证开足教学课时。要结合成人、自考学生的特点,联系实际,加强教学的针对性,提高授课水平。
四、切实抓好校考课程命题工作。各校考课程命题均应以教材为依据,教学大纲为准绳。试题应覆盖全部教学内容,注意难易适中,题量适度。试题满分为100分。每门课程,教师同时命两套题(含参考答案),一套考试用,一套补考用。试题按教务处提供的试卷模板打印后交学院自考办(含电子档案)。学院自考办在报省自考办命题科审查批准后,方能做为考试试题。经省自考办审查批准使用的所有试题,各办学系均需保留存档。
五、要狠抓考试这一重要环节的管理。各校考课程的考试要按照统考课程的要求由各办学系统一组织,规范进行。要对学生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试纪律,使学生能够严肃认真对待考试,从而确保考试质量。考生试卷须按“评估”要求保留存挡,以备省自考办随时检查。
六、考试评卷工作须按照统考课要求由各办学系组织实施评阅。试卷评阅要科学规范。评阅前,要依据每门课程的参考答案制定评分细则。评卷过程中,各阅卷教师要坚持标准,紧扣《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宽严得当,给分有理有据。无论正考还是补考要杜绝人情分、照顾分。
七、每学期末,各办学系按照学生准考证由小到大序号将考试成绩登记造册报学院自考办。学院自考办审核后统一报省自考办。
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处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