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院):
国家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素有“就业通行证”之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人事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对技能型人才的认证制度。持双证书上岗(国家教育部提出的持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我校学生素质,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为了促进该项工作的开展,我校经申请被批准成为中国发展战略研究会人才战略专业委员会全国管理人才培训认证的授权工作站。工作站由继续教育处负责。为避免重复授课和为学生节省培训成本,凡我校学生均可根据自己所修课程的通过情况申请免试获取中国发展战略研究会人才战略专业委员会相对应级别的证书(参看附表1)。免试条件和办理手续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助师证书的条件
1、在册在籍专科及以上学生;
2、参加相应专业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
(二)、申请师级证书的条件
1、在册在籍本科学生;
2、参加相应专业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
3、提交4000字该专业论文或实习报告,由中国发展战略研究会人才战略专业委员会专家审核。
(三)、申请高师级证书的条件:
在册在籍本科学生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参加相应专业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
2、有公开发表的相应专业的学术论文(独立撰写);
3、专业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且连续二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团干)。
二、申请程序
1、学生(含成教生)可根据自己所修专业以及专业课程的通过情况选择适合的资格证书,到所在系(院)办理相对应专业课程的成绩证明(专业、课程名称与报考项目的对应关系参看附表1);
2、我校学生凭有效学生证与成绩证明单填写认证项目免试申请表(参看附表2、继续教育处网页下载);
3、学生填好表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表叫交到继续教育处(2276333)或柏杨校区招办王斌老师处(2447250);
4、待继续教育处初审合格后再通知缴费。
5、申请时间:原则上每年5月、11月。(首次申请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15日。)
咨询:www.cimac.cn(通用网址:中国管理人才网)、继续教育处网页(非学历教育栏目)、电话2276333、2447250、2433311
乐山师范学院
200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