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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师院继教[2010] 31号 关于开展我校成教校外办学点检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7-11

 

各校外办学点: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校外办学点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四川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和我校工作实际,学校拟于201012月对我校成教各校外办学点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年度考核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分管校领导谢相勋和继续教育处刘天斌、祝志高、陈红君、罗秀,以及相关学院成教校外办学点负责人组成检查小组。学校副校长谢相勋教授任检查小组组长,继续教育处处长刘天斌及相关学院负责人为检查小组副组长,其余人员为成员,联络工作由继续教育处和相关学院负责。

二、检查内容

1、教学管理:①任课教师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②校颁教学计划执行情况;③课程教材是否符合各专业各类不同层次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要求,是否做到按时到位;④学生学业成绩记载是否符合学校要求;⑤教学管理工作是否有专兼职人员专司其职,系列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2、学生管理:①学生工作是否落实专人负责;②“两课”教学和时事政策教育是否按规定实施;③有无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计划;④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完善。

3、档案管理:①各专业各年级各学期开课计划;②教师教学工作计划;③各期考试试卷;④各任课教师原始记分册;⑤学生学业成绩总表。

4、招生与经费管理:①是否使用经学校审核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招生宣传有无虚假内容和不实承诺;②各专业各年级的组班情况,新生的开学准备情况;③是否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有无乱收费现象,收费手续是否符合学校要求;④是否按照办学协议约定及时与学校结算每年度经费,有无拖欠经费现象。

5、安全管理:①是否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②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机构人员是否落实,有无安全工作预案;③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情况,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个人;④是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全工作资料保存完整否。

6、其他:学生的食宿、生活等后勤管理,以及各办学点需要提交学校解决的其他问题。

2010年新签协议的办学点,只检查开学准备情况。

三、检查办法

听汇报,看材料,现场考察,发现问题及时与各教学点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交换意见。

四、相关要求

1、各校外教学点收到文件后认真组织自查、整改;

2、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12月中、下旬。具体日程由检查组提前两天通知各校外办学点。

六、检查结果

检查情况将及时通报全校相关学院和各校外办学点。检查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校外办学点、下学年是否续签办学协议和下达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对不合格的校外办学点停止续签合作办学协议。

特此通知

00年十二月八日

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办公室:师科楼底楼              邮箱:jxjyc@lsnu.edu.cn            电话:(0833)227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