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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师院继 [2008]1号关于2008年成人高等教育申报新专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7-11

 

各系(院):

根据省教育厅高教处的要求,现将2008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申报新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新专业的层次:

拟定今年不新申报高中起点本科专业,仅申报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专业。

二、申报新专业的范围:

1、普通高等教育已开办(含2008年教育部已审批)的本、专科专业。

2、如果有行业或单位委托培养,确需新增成人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的,也可申报。此类高职高专专业全校申报总数为3个。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已开办(含2008年教育部已审批)的本、专科专业的,需要填报《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备案表》。

2、有行业或单位委托培养确需新增成人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的,需要填报:

A、《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新增高职高专专业申报表》。

B、用人单位人才培养委托函。

C、专业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学制;学习形式;课程设置及教学时数分配表。

D、专业教师专兼职登记表。

以上表格在继续教育处《下载专区》下载。

四、凡申报新专业的办学系(院),请按照要求于2008410前上报我处,过时不再受理。

五、我处汇总申报材料,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于415前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处

200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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