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考院〔2013〕103号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开展2013年10月自学考试
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办、各主考(办)学校自考办:
为确保2013年10月(13.2次)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报考前的准备
我省10月自学考试的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将于8月底开始。各级招考办和高校应按照以生为本,周到细致的原则,做到数据准备,岗位人员、设备设施检查的落实,做好考生的宣传指导,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报名报考
1.报名注册:社会考生新生注册信息填报由考生在网上完成,照片由新生在网上报名注册时上传。完成以上流程后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所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相关信息确认并签字认可后方为注册成功。注册成功的考生方可报考本次自学考试相关课程。注册成功的考生若本次未报考自考课程或报考不成功的,其注册信息将被删除,考生以后参加自学考试需要重新注册。
各学校组织的应用型专业的考生本次不能进行新生报名注册。应用型考生只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统考课程。
2.报考及缴费:全省所有自学考试的课程报考、缴费均需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
3.网报时间:2013年8月30日9:00—9月10日9:00。网址http://wb.zk789.cn。
网报期间,四川招生考试信息资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网报具体事宜及技术支持。公司值班电话:028-86713053。
三、考点设置
2013年10月的自学考试应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任何考点不得在上报的考点地址外设置分考点、分考场。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点的,市州招考办需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设置。考点编场必须实行社会考生和应用型专业考生混合编场。
各办学学校自考办应根据全省考点分布及规模,指导考生合理的选择考点。同时要积极的与拟参考地市(州)及相关县(市、区)招考办进行联系和沟通,尽可能让考生能顺利的报考,确保考试平稳实施。
四、信息确认及准考证发放
1.新注册考生基本信息确认
请各级自考办认真做好新生报名注册基本信息的核对确认工作,相关信息及照片核对完毕后,必须经考生本人核定并签字认可,以确保所有新生信息准确无误、手续完备。
2.已注册考生基本信息有误,请按更改考籍的工作流程进行更正。
3.报名注册新生准考证领取。社会型考生准考证在其报名注册地领取。应用型考生准考证在所属学校领取。准考证发放时间及方式请各市州和办学学校自考办直接与制证公司沟通确定。
4.网报补办准考证相关事宜。网报期间需要补办准考证的考生,由本人直接在网上提出补办申请并支付制证工本费。社会型考生报考考试课程前申请补办准考证的领取地为考生注册地,报考考试课程后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必须选择领取准考证的地址(注册地或考点)。应用型考生补办的准考证均在所属学校领取。
报考结束以后的准考证补办仍在网上进行。具体由市州、学校自考办在网报系统管理端申报及缴费(考生端已经关闭)。 10 月11日上午12:00管理端关闭,补办成功缴费的准考证由制证公司统一制作。该部分准考证的领取由申请单位直接与制证公司联系。
五、其他事项
全省自学考试考务、评卷工作会的会议方式及时间另文通知。
附件: 1.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注册照片要求
2.四川省自学考试新增办学院校代码表
3.四川省2013年10 月(13.2次)自学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7月4日
附件1
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注册照片要求
1.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
可以是棉布,毛涤等。
2.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像素为480×360(高×宽),图像大小20KB左右。
3.文件格式要求:要求存储为JPG格式。
附件2
四川省自学考试新增办学院校代码表
院校名称 | 代 码 编 号 |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 9032 |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 9033 |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 9034 |
四川传媒学院 | 9035 |
四川光华学院 | 7016 |
附件3
2013年10月(13·2次)自学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承办单位 |
8月30日9:00- 9月10日9:00 | 全省网上报名报考 | 各级招考办 |
9月15日24:00前 | 报名报考数据上报截止 | 各级招考办 |
9月18日16:00前 | 向各市州招考办下发考试数据 | 省教育考试院 |
9月24日24:00前 | 向省考试院上报考试编场库数据 | 各市州招考办 |
9月29日17:00前 | 向各市州招考办下发卷袋信息 | 省教育考试院 |
10月4日 | 自学考试制卷工作开始 | 省教育考试院 |
10月11日下午 | 自学考试考务工作会 | 省教育考试院 各级招考办 |
10月 14 日下午 | 自学考试评卷工作会 | 有关评卷学校 |
10月15日-17日 | 本次自学考试领发卷 | 各级招考办 |
10月19日-20日 | 13·2次自学考试 | 各级招考办 |
10月21日-23日 | 本次自学考试返卷 | 各级招考办 |
10月24日 | 评卷学校领卷 | 有关评卷学校 |
10月24日-11月11日 | 评卷学校开展评卷工作 | 省教育考试院 各评卷高校 |
11月4日9:00 | 过程性考核成绩数据上报截止 | 相关高等学校 |
11月11日上午 | 已评答卷返卷 | 省教育考试院 各评卷高校 |
11月11日-15日 | 13·2自学考试成绩登录 | 省教育考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