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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教【2020】1号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网络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9-22

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网络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继教【2020】1号

各教学院:

为了持续推进学校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建设,学校拟启动2020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建设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2020109日前。申报教师根据学校提供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所涉及学科专业(见附件1),自行组建网络课程建设项目团队,填写《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2),经相关专业教学单位审核汇总,将申报书和汇总表(附件3)纸质及电子稿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邮箱:466306005@qq.com,电话:2276585

二、课程立项:202010月。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人员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拟建设的网络课程立项(校级教改)并予以公示。

三、师资聘用。继续教育学院与网络课程建设负责人(主讲教师)或团队签订网络课程建设协议,划拨项目建设启动经费5000元,课程建设经费每门课程2万元(包含启动经费),按学校相关规定使用。

四、课程建设:202010月—202110月。课程建设教师按照《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录制流程规范》(附件4)要求,在约定时间内提供课程建设资源。继续教育学院提供课程视频录播室,安排技术人员协助课程建设团队教师做好视频录播、剪辑等工作。

五、课程验收:202111。网络课程建设期满,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对建设课程进行验收评审并予以公示。

六、网络课程使用:20221月。验收合格的网络课程投入网络平台供继续教育学生使用。

七、课程产权。学校组织建设的网络课程,其产权属于学校,任何人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在校外转让或使用。

附件:

1.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考学科专业课程目录

2.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建设申报书

3.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

4.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录制流程规范

继续教育学院

2020922

 

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办公室:师科楼底楼              邮箱:jxjyc@lsnu.edu.cn            电话:(0833)227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