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关于2017—2018年第一学期
成教期末教学及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一、面授工作
各教学单位根据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认真组织期末集中面授工作。
二、考务工作
(一)考试时间
1、校内各教学院考试时间集中安排在第18周、19周。校外教学点在1月15日前组织完成考试。
2、各教学单位在12月9日前将《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报继续教育学院。
(二)考试方式与组织
1、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方式原则上分为:笔试(闭卷或开卷)、技能考试(上机、实验等)、综合考试(笔试与技能考试结合)三种。教师根据课程特点、教学内容及要求,合理确定考试方式。
2、除继续教育学院规定的统考课程外,其余考试课程均由各教单位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并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考试时间、地点一经确定,未经继续教育学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继续教育学院将安排人员进行巡考。
(三)试题命制和试卷印制
1、2016级、2017级高起本和高起专公共课《大学英语》、2017级专升本公共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命题、制卷,其它课程均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命题、制卷。
2、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做好试题命制工作。试卷的题量、难度按120分钟准备,卷面成绩按100分计。所有课程均需出A、B两份题量、难度相当的试卷。
3、A、B试卷须经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各教学单位负责考务的老师统一印制并保管试卷。
3、在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在1月15日前将各专业试题(电子版)报继续教育学院。
(四)阅卷、成绩评定与记载
考试完后,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教师阅卷。同时按照要求做好成绩评定与记载等工作。
附件:期末考试安排表
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