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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关于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异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9-22

各办学单位:

一、2017级新生、非毕业班级学生转专业在1013日之前将想关材料报继教学院于老师。转专业相关要求:

1、毕业年级的学生、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均不予转专业;

2、不允许二次转专业;

3、原则上同科类、同层次可以互转,不能跨科类转专业,不能高转低也不能低转高;

4、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转专业到普通类专业;

5、转专业的学生每人须填写成教学生学籍异动表一式2份,由办学院签字盖章后,一份交继续教育学院,一份到继续教育学院盖章后装入学生人头档案,转专业汇总表电子表格传继续教育学院于老师,纸材料签字盖章后交继续教育学院;

二、更改名字和身份证号码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填写成教学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2、更改名字须提供县级以上派出所出具的有曾用名的户籍材料;

3、更改身份证号码须出具《公民身份号码更正事项告知函》、本人写情况说明、派出所原始存档审批材料的复印件派出所盖鲜章;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2份交继续教育学院于素君老师,并提供以上原始材料的扫描文件,处理成jpg图片格式;

5、成人高考姓名、身份证填写错误的学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学生本人写申请、派出所出具盖有鲜章的户籍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以上材料一式2份交继续教育学院熊明均老师。

相关表格QQ共享文件下载(备注: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于素君老师,电话:15281948687

 

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办公室:师科楼底楼              邮箱:jxjyc@lsnu.edu.cn            电话:(0833)227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