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一、请在2018年9月21日前将成教学生转专业名单的相关材料交到继续教育学院于老师处。
二、转专业相关要求:
1、毕业年级的学生、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均不予转专业;
2、不允许二次转专业;
3、原则上同科类、同层次可以互转,不能跨科类转专业,不能高转低也不能低转高;
4、艺体类专业不能转入非艺体类专业,非艺体专业也不能转入艺体类专业;
5、转专业学生须填写成教学生学籍异动表一式两份,转专业汇总表由办学单位签字盖章后交于老师,电子表格传给于老师。(备注:相关表格请在QQ共享文件下载(备注: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于素君老师,电话:0833-227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