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自学考试学习过程评价,改革学业评价方式,加强对考生学习过程的指导与监督,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乐山师范学院主考的所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的省考课程。
一、 考核方式
过程性考核成绩满分30分,占省考成绩的30%,采用多元化评价体系,设置两种考核方式,学生自愿选择其中一种计入过程性考核成绩。
第一种:过程性考核成绩=练习题成绩×15% + 测试题考试成绩×15%
第二种:过程性考核成绩=网络课程学习成绩×15% + 测试题考试成绩×15%
说明:
(1)练习题成绩:以在乐山师范学院省考机考平台完成练习题次数记分,完成1次记30分,2次记60分,3次及以上记100分,满分100分;
(2)测试题考试成绩:以在乐山师范学院省考机考平台完成一套测试题考试的实际分数记分,仅1次考试机会,满分100分;
(3)网络课程学习成绩:以在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完成课程视频学习情况记分,按课程视频学习完成进度折合分数,满分100分。
二、省考成绩核算
方式一:学生选择不参加过程性考核,则
省考课程总成绩 = 省考机考成绩×100%
方式二:学生选择其中一种过程性考核方式,则
省考课程总成绩 = 过程性考核成绩 + 省考机考成绩×70%
三、组织实施
时间安排:
(1)网络课程视频学习:学生完成当年缴费后即可按批次登录相应网络学习平台学习,欠费学生停用;
(2)练习题和测试题:当次省考报名结束后,依据当次报考数据开放机考平台;
(3)过程性考核数据获取截至时间为当次省考开考日前一天24:00。
平台支撑:
网络学习平台:
过程性考核成绩有效性:仅限当次省考。
乐山师范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