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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7-01

各校内、外教学点,各位毕业生:

学校2024年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工作定于12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进行。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2019]11号文件精神及《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乐师院继教【20237号文)(附件5)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一)申请对象

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12月及以后毕业的本科生。

(二)申请时效

乐山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当年提出申请,最迟不得超过两年,并且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三)政治思想品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纪律。

(四)知识水平与专业技能要求

1.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成绩合格且每门学位课程成绩不低于75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它毕业实践环节。

2.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参照《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授予学士学位毕业论文的规范化要求》(见附件5)。学校将组织开展提交申请的毕业论文审查工作。重复率检测。查重范围:毕业论文的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绪论(引言)、正文、结论(结语)、参考文献。查重结果总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20%。论文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才能提交申请学位。提交申请的毕业论文将送专家盲审,审阅不通过的将视为不符合申请学位的要求。

3.学位外语水平达标。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 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

2.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3.学校规定不能申请学士学位的。

二、学士学位申请提交材料

(一)毕业生个人应向所在教学点提交的材料

1.《四川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1份。(见附件1)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3.本科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不低于180天)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学位外语水平达标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自考毕业生需提供《考籍表》复印件1份,成教毕业生需提供《成绩表》复印件1份。

7.提交申请的毕业论文电子版。

8.蓝底两寸彩色照片纸质版4张,电子版文件以毕业生身份证号命名(注意:为有效进行学位电子注册,照片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JPG格式)。

提示:申请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需由相关教学点经办人审核原件后签字盖单位公章,原件退还学生本人。学生本人提交材料的应承诺提供的复印件真实准确,并在复印件上签字按手印。

(二)各教学点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的材料

1.提交申请的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一人1袋)。

2.《推荐申请学士学位的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名单》(附件2)电子文档及教学点盖章的纸质文档1份。

3、《申请学位学生电子注册信息表》(附件3)电子文档。

三、提交材料的时间及联系方式

1.毕业生于2024年91日前向所在教学点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

2.各教学点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审核后,于2024年915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0601103@qq.com ,纸质版材料于2024年921日17:00前邮寄(顺丰快递)至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104室(任老师收),电话:0833-2276585,过时将不再受理、补办

 

 

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7月1

 

乐山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办公室:师科楼底楼              邮箱:jxjyc@lsnu.edu.cn            电话:(0833)227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