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函(2013)217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3年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新增专业,应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拥有支撑发展的办学资源,体现成人高等教育的特点,建立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避免同普通高等教育开设专业机械对应,简单复制。
二、新增专业申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新增成教本科专业必须是我校普通全日制已经开设的专业;新增成教专科专业如果是我校普通全日制未开设的专业,则必须先履行申报手续,由继续教育处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办学;新增专业应符合教育部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规范。
三、新增专业申报材料应包括:可行性论证报告、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申请表、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3人以上)、教师基本情况、主要课程开设情况、办学条件情况。其中“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专业主要带头人”须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稿Word文档、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2013年5月10日前交继续教育处。
附:《成人高等教育增设专业申请表》
继续教育处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