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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0-14

 

各教学院:

根据川招考委〔201466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促进我校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现将我校2015年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申报条件要求

各学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根据社会需求旺盛、生源确有保证等方面综合考虑,继续或新申报本校2015年将要举办的应用型专业。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申报材料、时间要求

申报续办、新办专业的教学院请在20141114日前,将填写的《高等学校2015年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申报表》(见附件)交继续教育处自考科。

附件:高等学校2015年举办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申报表

乐山师院继续教育处

20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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