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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9-28

关于做好2014年“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4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将2014年“国庆节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放假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与调课安排

“国庆节”期间放假7天,即101日至7日;1011日(星期六)上班、补上107日(星期二)课程。

二、放假相关要求

1、放假前,各教学单位要对学生进行消防、交通、外出旅游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法纪教育和文明礼貌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提醒学生应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手续不全、非法运营的车辆,假期结束后按时回教学或实习单位参加教学(实习)活动。

3、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张贴大、小字报;不得打架斗殴;不得参与赌博;不得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参与非法传销;不得参与任何邪教组织,违者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学生严禁酗酒、严禁私自下河下塘游泳,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放假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凡特殊原因需要集体外出的,继续教育学生必须向所在教学单位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外出。

 

                                           继续教育处

                                         201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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