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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应用型自考2016年上半年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5-16

各学院:

我校2016年上半年应用型自考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川教考院〔20167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次办证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毕业生所在学院需要准备的材料

1、制作毕业生名册。根据省考办下发的2016年上半年毕业生预提名单(预计520日下发),按照毕业条件认真审查、核实并制作毕业生名册(模板在继教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份。毕业生信息应准确无误并经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毕业生名册应分专业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

2、收集毕业生提交的毕业申请书。按照考生本人提交的贴有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的毕业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两份,认真核对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民族、专业名称等),并按毕业生名册顺序整理纸质材料。

3、完善学历信息表。按照要求准确无误的录入本科毕业生的学历信息,认真填好学历信息表(样表在继教院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注:2015年上半年151次以后(含151次)取得毕业论文成绩的考生,不再报验其学历信息。

4、收集本科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毕业生应向所在学院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A4纸复印)一式两份,各学院应在认真审核学历证书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写下“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字,同时按毕业生名册顺序整理纸质材料。

二、毕业申请材料的报送

各学院请于2016527日前,将毕业生名册电子稿传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科,于2016610日前,将毕业申请材料交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科,同时统一领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组织指导学生填写。

继续教育学院

2016513

附件:毕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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