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统一考试工作的安排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397号)文件精神,5月20-21日为全国统一鉴定日,我校一直承担着国家开展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考考试安排、监考、巡考等工作。
为了做好2017年上半年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全国、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场负责人:
学校分管继续教育校领导、乐山市人社局分管领导
二、巡考:
继续教育学院、保卫处、后勤集团相关领导,具体负责职业技能培训的学院相关领导,乐山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相关人员等。
三、监考:
校内师生(略)。
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5月18日